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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一堆鸡壳做养花肥犯法吗违禁栽种他们被拘

2025-11-12 来源:李子资讯

疫情向好,万物复苏

禁种铲毒也到了关键时刻

临沂公安严厉打击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深入田间地头

多轮次、地毯式踏查

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01

罗庄分局

4月17日,罗庄分局双月湖派出所抓获一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人员伍某某。伍某某在罗庄区盛庄街道皓明园小区24号楼东侧空地内,非法种植罂粟95株被公安机关查获。

02

河东分局

5月5日,河东分局八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处大棚外种植600余株罂粟,当场铲除,并将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王某传唤至所接受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5月5日,河东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过程中发现郁某在自家门的菜园内种植罂粟80株。目前,违法行为人郁某已被行政拘留。

03

沂水县公安局

4月17日至21日,龙家圈街道杨某和、田某芹、刘某美、张某强、武某桂因种植罂粟,先后被沂水县公安局龙家圈派出所行政拘留。陈某合、刘某业因种植罂粟,被罚款伍佰元。

04

平邑县公安局

4月30日,平邑县公安局丰阳派出所接民警在辖区朱家村进行走访时,发现一住户家中的花盆内种植着一片开花的罂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铲除这些罪恶之花。经现场清点,共有罂粟原植物21棵,经走访调查,该罂粟系该住户高某所种植,遂将高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高某,女,现年56岁,平邑县丰阳镇朱家村人。平时喜欢养花,听说“大烟花”十分艳丽,为了赏花竟找来罂粟种子种植在花盆内,不料却触犯了法律。

目前,违法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行政拘留。

5月11日,平邑县公安局郑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郑城镇宁安庄村一菜园内种有大量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经现场清点,共有罂粟991株。经走访周边农户,该罂粟系该村村民陈某所种植,遂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询问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女,现年65岁,郑城镇宁安庄村人。因陈某喂养的鸡经常得病死亡,听别人说给鸡吃罂粟苗就不容易得病,因此在自家菜园内种植了罂粟来喂鸡,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5

莒南县公安局

4月29日,莒南县公安局坊前派出所在开展禁种铲毒行动中,在辖区村民张某花(女,52岁)自家菜园内查获其非法种植的罂粟411株,当日张某花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月29日,莒南县公安局洙边、相沟派出所也分别查处葛某娟、王某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两名违法人员亦皆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种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要心存侥幸

认为一株两株没事

因为种植即违法

违法就要付出“代价”

也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有线索,请您拨打"110"

进行举报

来源:平安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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