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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灭亡与其的税收制度有多大关系明朝灭

2023-12-19 来源:李子资讯

明朝的灭亡与其的税收制度有多大关系?明朝灭亡的真正深层原因解析

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财政危机。

国家财政困难,导致发生饥荒,没有钱去赈济;发生战争,没有钱支付军饷。

没有钱赈济灾民,饥民作乱;没有钱发军饷,饥兵作乱。

饥民与饥兵结合,导致大规模的国内叛乱。

政府军缺乏战斗力,导致国家既无法消除外族入侵,也无法肃清内部叛乱。

财政危机,导致军事危机;军事危机,导致更大的财政危机。

如此恶性循环,明朝最终走向灭亡。

表面上的原因是如此,但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呢?

到了中唐时期,榷盐利税占整个征赋的一半以上,《旧唐书·刘晏传》:大历末,通计一岁征赋所入,而盐利且过半。

一些明朝的官员在阅读史书时,惊奇地发现,唐朝仅从两淮地区,每年就可得盐利600万缗铜钱。

唐朝饮茶尚不是很普及,对茶叶征收的税率就已经相当高,一开始是10%,到后来增加百分之五十,再后来还实行了专卖。《新唐书·食货志》又记: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对于私商贩运茶叶,采取残酷的重罚,贩运之百斤以上都是死罪。

如果把盐茶还有其他商税收入总和在一起,则在国家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据的比例,当是远超过一半。

事实上,这还是常规的税收,如果算上其他临时征收的则就更多了,比如“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这就相当于对每个商人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了。”此外如“度支使杜佑计诸道用军,月费一百余万贯,京师帑廪不支数月;……(卢)杞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钱出万贯者留万贯为业,有余官借以给军……敕既下,京兆少尹韦祯督责颇峻,长安尉薛萃荷校乘车,搜人财货;意其不实,即行榜,人不胜冤痛,或有自缢而死者,京师嚣然如被贼盗……又以僦柜纳质积钱货贮粟麦等,一切借四分之一。”

这样对商人的名为借取,实为掠夺,在明代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再看宋朝的情况。顾銮斋《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引用漆侠《宋代经济史》一书的数据说,“北宋时,两税尚占56%,但至南宋,已降至20.4%和15.3%。与此同时,商税急遽增长,构成了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包括商税在内的非农业税,也就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北宋皇祐治平年间,商税比重不过40%左右,及南宋绍兴、乾道之交,仅茶盐榷货一项即占49%,连同经制钱、总制钱,非农业税达79%强。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坑冶榷货已达56%强,加上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非农业税更达84.7%。”

仅仅“茶、盐、酒等坑冶榷货”收入已经达到整个财政收入的56%至多,而农业税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少于20%。

李晓在《关于宋代禁榷专卖制度的再认识》一文中说,“宋代货币财政收入之所以持续迅速地增加,主要是通过禁榷专卖收入特别是盐、酒课利的增加实现的。而且如果货币财政总收入以至道年间的2224万贯为基数100,则乾道末年的7000万贯就是增加了315%;而乾道末年的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就是比至道年间的770万贯增加了617%。禁榷专卖收入的增加速度,比货币财政收入要快将近1倍,这是禁榷收入在货币收入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的原因。”

宋代在盐茶酒等上面的禁榷制度,对财政之重要意义,宋人也多有论述,“欧阳修说:‘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宋贶说:‘国家岁用至广,两税之外,仰给于鹾茗者为多’。宋高宗说:‘国家养兵,全在茶盐以助经费’。陈从古说:‘国家利源,鹾茗居半’。

在宋代,禁榷制度对于维持封建统治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到南宋后期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孙梦观说:‘今日之急务,莫理财若也。生财之路穷,独倚办于楮、于盐耳’”,叶适更是说“舍茶盐则无以立国”。

还有一件事情能说明盐茶收入在宋代的重要性,“庆历三年九月,宋仁宗诏令凡违犯茶盐酒禁者可酌情以钱物赎罪。谏官余靖闻而大怒,当即上书道:‘臣不知谁为陛下画此谋者?徒知高谈而不知适时之变也!今三边有百万待哺之卒,计天下二税上供之外,能足其食乎?故茶盐酒税、山泽杂产之利,尽归于官,尚犹日算岁计,恐其不足。民贪其利而犯禁者,虽死不避也。今乃一为赎刑,以宽其禁,三军之食,于何取之?’结果,诏令被驳回,‘卒不果行’。”

不妨假设宋代一贯钱大约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仅仅“盐、酒、茶三项收入4752万贯”那就相当于在明代仅仅这三项收入就达到4752万两白银!!而实际上,明代在这三项上的收入有多少呢?“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酒税则根本提都没有提到,估计压根就没有这个项目,或者有的话也微不足道,总而言之,同样的这三项,在明代的收入只有三百万两银子都不到!

要知道明朝的领土面积、人口数量,都远远大于宋朝,至于盐、酒、茶三项的消费更远大于宋朝。宋朝政府从中获得的财政收入接近5000万两白银的价值,而明朝政府却只有300万两不到。大部分的利润都被商人拿去了。

通过上面的叙述,可以对明代的农业税低,商业税更低的事实,有比较具体的认识。

再来看第二个事实,明代的税收几乎在二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增加(实际上是不断减少,农业税减少,商业税减少的更多)

明朝的税收数量,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就确定,以后就很少变动过,要说有变化,那大概也是越变越少。

造成16世纪税收基数有限的原因,是洪武皇帝的财政政策,在其统治期间,确定了税收定额制度。1377年,皇帝分谴各部官员、国子监生和宦官巡视178个税课司局,固定他们的税收额度。

1385年,他命令将各省和各府税粮课程一岁收用之数刊刻于石板上,并树立在户部厅堂内。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洪武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弃。”

永乐时期曾经略有增加,1412年,在永乐皇帝统治时期,来自于农业土地的税粮收入据说达到创记录的3461万2692石”,而上升的原因,很可能是安南作为一个新归附的省份,其额度也包括进来的缘故。”但失去对安南的统治之后,收入又重新调整到接近3000万石。”

然后在宣德时期,国家田赋收入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减少。143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土地所有者们,对附加在他们田赋之上过高的额外费用已十分不满,他们有意拖欠税粮,以至于逋赋总额已经超过了三年的全部税收。为此宣德皇帝做了让步,下令全面减免这些地区的税粮,蠲免额达300万石。然而这一缺额并没有加征于其他地区,此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但对于可耕地和人口的上升却不做考虑。”

耕地方面,实际上,绝大多数地方官员在给帝国政府上奏中,都只是想恢复地亩原额作为现在的统计数据,新增地亩很少上报。这样做的结果,是税收与耕地面积相脱离。1502年上报的情况就是最好的明证。

税收定额制度,是明代的基本政策,唐宋时代从来没有象明代这样僵硬地执行这一政策。

人口方面,与一般看法相反,增长的人口很少直接有助于税收增加。过剩的人口往往成为流动人口,很难对他们征税。即使对过剩的人口能够进行登记和评定,地方管理者也不愿意如实上报,担心上报人口增加会促使政府重新调整地方税收定额,增加税收。他们至多是重新调整税收负担,由于纳税户的增加,每户的税负减少,使得税收相对容易征集,同时管理者也获得了仁爱的名声。”

于是以后,不管耕地增加多少,人口又上升多少,生产力进步多少,明代农业赋税始终就维持在这个水平左右,前面也多次引用过“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

其实,光是从明史中,我们就可以找到明代农业税不增反降的记载。

洪武二十六年,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钱钞三万九千馀锭,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钱钞五千馀锭。

永乐中,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丝钞等二千馀万。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二百五十馀万。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内官之众,军士之增,悉取给其中。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

万历时,夏税,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馀石,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十万六千馀匹;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农业税收,永乐达到高峰,以后就是不断递减,在嘉靖时期,和洪武年间相比,已经是麦减少了9万石,米减少了二百五十余万石;而到了万历年间。麦子减少了11万石,而米减少了二百六十九万石。

表面上看,这些减少的也不算太多,但如果考虑到万历时期的人口,至少是洪武年间的两倍多甚至是三倍,而农业税收不但没有显著增长,反而绝对数量减少了,那么这就是相当惊人的减少了。

以上是农业税长时间内没有增加甚至减少的情形,至于工商业税收不增加反而降低的情形,前面已经说明。这里再补充一些内容,田口宏二朗说“在历代王朝一直倍受重视的商业税,在明朝却并没那么受到重视。关于这一问题,先辈学者们,多认为这是因为洪武、永乐皇帝为恢复流通经济的结果,为了恢复流通经济,明初当局采用宝钞作为商业税缴纳,然而随着宝钞的贬值,商税也不断降低。”

不管是否原因真的如此,商税不断降低,甚至在一些地方接近取消的事实是肯定的。但关于商税降低这一点也没有必要多说,因为即便在明初,商税很大程度也没有认真征收。商税在整个明代,始终都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降低不降低都已经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第三个方面,越到明代晚期,增加赋税的阻力反而越大。

阻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官集团对皇帝施加的压力;另一个就是基层的抵抗阻挠。

文官集团对崇祯时期加派三饷的抱怨,从来没有停止过,他们给崇祯皇帝上疏,竭尽全力攻击增加赋税的政策,从来没有停止过。在他们的描绘下,增收赋税是天怒人怨,罪恶滔天,甚至是局势恶化的原因所在。凡是向崇祯皇帝建议增收赋税的官员,都被他们描绘成小人,杨嗣昌更是被被攻击漫骂的体无完肤,甚至被黄道周骂成是“豭狗人枭”。

皇帝增加赋税是顶住文官集团大部分成员施加的巨大压力才得以进行的。而实际上最后还是没有顶住,所以才有周延儒上任,按照复社领袖张溥的指示,向皇帝建议“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帝皆忻然从之”。

可以说,明朝在一年多以后的灭亡,和崇祯听从这些文官的建议,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至于来自基层的抵抗阻挠,这从上面叙述过的各地拖欠赋税的情况就可见一斑。这里再补充一条,崇祯时期,尽管有人提议增加税收,但当时正税定额也从未完额交纳。1632年,据340个县的上报,税收拖欠达到了50%,甚至更多。这340个县占到了整个帝国财政税区的四分之一以上。而且,其中的134个县事实上没有向中央政府上纳任何税收。

这种情况可以证明这样的观点:明朝税收征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一个明确的最高限度,一旦收入的要求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将会导致整个财政体系的崩溃,所以这些不能完全归咎于税率过重和税收规避。

此外,明人笔记中也多有明末农民因为赋税沉重,而抛弃土地成为流民,或者卖出田地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的记载。

对明朝的传统描绘,是说中国历史上专制程度最高,政府对人民管制最严厉,每个百姓都生活在政府的高压统治之下,剥削程度最严重,横征暴敛达到极致的一个朝代。

然而,通过深入研究,可以说完全颠覆了这种传统认识。

明代,恰恰是中国历史上税收最低,对社会的管制最宽纵、最无力的一个社会!

明代的最大问题,不是政府收的税太多,而是政府收的税太低;不是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太严密,而恰恰是政府对社会控制太无力!!

为了缩减政府开支,明代的官员数量始终维持在一个相当少的水平上。明代的文官很少,1371年地方官员总数仅有5488名,即使在16世纪早期,各个部门的规模已经很明显地扩大了,但整个帝国的文官,仅有20400名,吏员总数虽然达到51000名,但既包括供职于文职衙门的吏,又包括供职于军队的吏。”

可以推测,他们中只有30%受雇于府县衙门,这些人员分属于1138个县,意味着即使最大的县也不会超过30个有薪俸的位置,小县则更少。这些有限的人手,要负责所有的地方行政事务,包括税收、审判、治安、交通、教育、公共工程和社会赈济等,这些事情决非简单易办之事。应该知道,明代的官员们,除了要履行许多礼仪性职能之外,而且在16世纪后期,他们的文移之烦按现代标准来说,也是相当沉重的。”

低税再加上政府官员如此少,想要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控制,就相当困难了。所以很多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往往交给社会基层单位自己进行。在朱元璋时期,地方官员甚至不许亲自下乡。乡村建立起自治组织,选择老人承担起乡村民众的教化。……皇帝的俭省政策使得政府的预算与管理费用降到了最低程度。当时,军队要自己生产粮食,村落要实行自治以减少政府的职能,通过减少人手以节约管理经费。

因为税收不足,明政府很少能够造福于民。甚至连治水这种中国政府最应该表现出莫大关心的事情,16世纪的明朝政府也做的远远不够。

归有光致力于苏州府的水利灌溉事业,他很赞赏地引述了早期怀疑政府的‘节制’政策是否明智的文人的观点,认为不通过增加税收收入来投资水利建设项目,非养民、富民之道,仅仅周济水灾饥民不过是‘小惠”。

政府人员不足,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所有这些原因使得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其所能控制的资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诸如盐课、海关税、内陆关税、林木出产税以及矿银等都面临这样的情况。

从这些事实可以看出,和许多人想象的明代是一个对社会实施严密控制的专制社会相反,明代恰恰是一个把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压缩到最低限度的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朝倒是很符合现在一些“市场原教旨主义”、“自由主义”信徒的理想。

经济的发展运行,基本上不受政府的干涉控制,对私人经济力量的发展,政府无心、也无力管制约束。

于是,在满清这最后一根稻草的压力下,明朝走向了灭亡。这是全体明朝人的悲哀,而不仅仅是崇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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